这一瞬间,令周辰恨不得马上死去,好避过这痛处。
他现在无比后悔一时精虫上脑,去招惹李月。
周辰在初中的时候,就有听说过李月。
听说小时候被电击过,是个脑子不灵光的,那时候他就听了这么一嘴。
高中时,他和这个脑子不灵光的李月成了同学。
他和那些大多数对李月抱有好感和同情的同学不一样,他莫名就不喜欢李月,觉得这人是太笨,太单纯。
而且那时候的李月有些胖,一米五八的个子,体重一百五十多。
在他眼里就是又笨又胖又矮,除了皮肤有点白以外一无是处。
所以最后她高考也只是勉勉强强上了个大专。
周辰上的是四年制大学,比李月要晚上一年毕业。
他毕业后在外面工作了半年,干不下去,所以回到家准备备考。
他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便遇到了在超市收银的李月。
这时候的李月虽然还是有些胖,但是更多的是恰到好处的胖。
周辰大学四年也交过女朋友,但是女孩子嫌弃他抠门小气,妄自尊大又不思进取,所以最后和他分道扬镳。
情场和职场都失意的他,就这么遇见了单纯美好不谙世事的李月,他一时起了歪心思。
高中同学三年,周辰早已经知晓她的性子,只是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她的性子还是一如既往。
他是知道李家人是有多在乎这个女儿的,现在都已经二十多岁了,还天天当个眼珠子一样护着。
就砚台村到镇上不过十几分钟的距离,李老三还雷打不动的天天上下班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