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保甲制度,动员有力

当新式火器的硝烟在战场弥漫,棱堡的阴影在边境矗立,水师的帆影在海天之际巡航,帝国的战争机器展现出了锋利的爪牙与坚固的甲胄。

然而,支撑这庞大军力持续运转、将胜利转化为稳固统治、并将战争潜力深深扎根本土的,却是一套看似平凡、却至关重要的基层制度——经过战时强化与改良的保甲制度。

绍兴四十六年的大战,不仅考验了前线将士的勇武,也极大地检验了这套始于王安石变法、在南宋特定环境下嬗变重生的基层控制与动员体系,并证明了其在凝聚民力、支援前线、维持稳定方面的巨大能量。

大战前夕,随着朝廷备战令下,帝国的肌体从最末梢的乡村里巷开始收缩、绷紧。

依据强化后的保甲法,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

这套网络,平时负责治安联防、户口稽查、赋税催征。

而一旦进入战时状态,它立刻显现出另一重面孔——高效的军事化动员与后勤组织系统。

在荆襄岳飞辖区,随着战云密布,保甲系统迅速启动。

都保正接到县衙钧令,立即召集属下大保长、保长,逐户核对丁口、田产、牲畜。

依据“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原则(视紧急程度浮动),将适龄青壮的名册迅速上报。

与此同时,另一项重要的战时职能展开:拣选乡兵、弓箭手。

并非所有被抽中的丁壮都直接编入前线作战部队。

其中体格强健、略通武艺或有射猎经验的,被编入“忠义巡社”或“土豪寨兵”,由州县负责简单集训,配发部分器械,负责本乡本土的巡逻、守卫要道、弹压宵小,并作为正规军的预备队和补充兵源。

而那些擅射者,则被特别登记,必要时可征调为随军“弓箭手”,辅助作战或承担特定任务。

在川陕吴玠治下,保甲制度与当地特有的“义士”、“忠勇”等地方武装结合更为紧密。

山地百姓本就剽悍,保甲组织将其有效组织起来,守隘护寨,运输粮秣,甚至协助官军进行小规模的山地袭扰,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