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头母熊,你也听说我以前带来一头小熊的事情吧,正是它的崽崽,现在它还带着一个崽崽,说不定公熊就在团转,我们去守公熊。”
简科军问道:“我知道你安山是有一套,已经出了名,不过熊和野猪不一样哦,真要是碰到了,它还会上树呢,你又没有枪,就凭你手里那几条钢丝绳顶不了多大用的。”
唐哲说道:“你愿意去就和我走吧,枪我有的,放心好了。”
“真的?”
“骗你是这个。”说着把右手握拳,伸出小指头在简科军面前晃了一下。
简科军说:“那你等我一下。”
当唐哲把那支中正式步枪放在简科军的面前时,他的口中只差流出清口水来,不停地抚摸着,嘴里啧啧个不停,好一会儿才对唐哲说道:“唐哲,能不能给我开一枪?”
他是单家独户,虽然成分没得说,贫农出身,但是没有关系,连民兵连都没有混得进去,以前他套野鸡兔子的时候,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支枪,那样的话,他就能打到更大的猎物,不过民兵连的枪,他连多看一眼,也会被人家骂回来。
男人对枪的渴望,就好比女人对美的渴望是一样的。
唐哲笑着说:“行,到了山上,除了熊你不能打之外,其它的都可以让你开枪。”
简科军没想到唐哲这么大方,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说道:“只要让我开一枪就够了。”
唐哲又把分好的那三十颗子弹拿出来,原本他是准备背背篓的,考虑到山里地形复杂,不得不又把唐婉那个帆布书包借过来用一下。
反正这个书包也已经旧了,等改天去城里,重新给她再买一个新的。
一切收拾好了之后,两个人就出门,唐哲背着帆布包,简科军则是把那支枪扛在肩上,感觉走起路来都有一阵风,从唐哲家出来,一路上他嘴角就始终高高扬起。
进了山里面,经过之前他和沈阳三个人遇到母熊的那一片,两个人更加小心。
今天好像所有的动物都感觉到了危险性,就连之前在树上跳来跳去的那一群金丝猴都没有了影子。
在森林野转了好几圈,一直没有看到熊的影子,终于看到了一串脚印,简科军仔细看了又看,对唐哲说:“这些脚印起码是一个星期以上了,这段时间都没有再来过,应该是跑到别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