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哲在新房帮着干了两天的活,都是打下手,估摸着麻黄岭的套索也下了三天了,这天一早,天刚亮,没有吃早饭,便拿了两个红苕放在背篓里出了门。
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路程,到麻黄岭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好高,森林里全是露水,把他的鞋和下半截的裤腿都打湿透了。
顺着之前下套索的地方走着,一连四五个套索都没有收获,搞得他有些灰心了。
看来麻黄岭离人家户还是太近,不光花园大队,还有枫林大队,茶园大队的人都会到这山上来找猎,长时间和人类打交道,搞得这山上的动物也学精了。
只要是稍微有人活动过的痕迹或是人类留下的气味比较强烈的,野猪山羊这些大型一点的动物绝对不会再涉足。
又找了几个套索,终于看到一只十七八斤的刺猪(豪猪)被索子吊在半空中,早已经没有了气息。唐哲上前把它解下来,连同工具一起放在背篓里。
后来又发现了一只半死不活的黄猄,用刀背把它敲死了,再砍倒伐杆,把它装在背篓里,剩下的近十来个套索,竟然再也没有上过货。
收获虽然不多,但是他是一个知道满足的人。
背着工具和猎物,走了一段路,把红苕削去皮,一边走一边生吃了。
到了家里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除了陈秋芸在家里,其他人都去干活去了。
唐哲放下背篓问道:“妈,小婉她们呢?”
陈秋芸正在洗衣服,回道:“去笋子坡搬竹笋去了。”抬头看到唐哲又背了野货回来,说:“今天又打到这么多野货呀?”
唐哲说:“唉,这次运气不怎么好,只打到这两只。”
陈秋芸笑道:“还要怎么样才算运气好?有些人上了无数次山,连味都没有闻到,你每次去,或多或少都能够带些东西回来,我看一定是山神老爷在保佑你。”
唐哲是个无神论者,听到陈秋芸的话,有些无语,只能岔开话题:“妈,明天我去一趟城里,等欢欢回来,你让她和我去一趟吧,这些天了,齐春那边应该谈好了吧。”
陈秋芸点头道:“行,欢欢要是真能去上班,要记你一辈子好。”
唐哲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个人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恩怨分明的人,如果不是小婉和他说起过之前家里困难的时候,欢欢和乐乐偷偷给过她吃的,依着他的性格,受着伯父一家的气,就算是他们死在自己眼前,他的心里也不会有半点难受。
但是,一饭之恩,也要涌泉相报才行。
“妈,欢欢和乐乐心眼好,以后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好报的。”
陈秋芸嗯了一声,说:“都是一奶同胞长大的,欢欢和乐乐的性格倒像你公,大忠还有你伯妈那样的,一点也不像唐家人,倒是得了吴家的根痕。”
唐哲从屋里拿出尖刀来,把黄猄处理了,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内脏不及时处理,很快就会坏掉。他记忆中没有见过自己的公和婆,按照时间来说,他的公婆饿死的时候,他应该出生了,只不过还是一个一岁多的娃儿,完全没有记忆。
“妈,别人家的事情,还是少操心的好,我这辈子只知道,谁对我好,我会对他好一百倍一千倍,谁要是对我不好,我会记恨他一辈子。”
陈秋芸叹道:“你呀,这个性格完全变了,一点也不像之前的样子,有时候妈都在想,你还是不是我的儿子。”
唐哲不知道怎么解释,只是笑着问:“妈,你是
唐哲在新房帮着干了两天的活,都是打下手,估摸着麻黄岭的套索也下了三天了,这天一早,天刚亮,没有吃早饭,便拿了两个红苕放在背篓里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