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乖乖坐下来,赶紧伸筷子,吃了一口。
金黄酥脆的炸鸡排咬开爆汁,外皮咔滋作响,内里鲜嫩多汁,肉香混着油香扑鼻。蘸上糊干辣椒碎,一口下去超满足。
“确实不错!”余东海眼睛亮了,“这个确实不错!陆旅长,这是哪家饭店的厨子?手艺可以啊!”
其它的菜再怎么贵,余东海也不在乎,毕竟他们饭店对外招待就是他,什么昂贵的没吃过,再贵又怎样,贵物食材本就难找,只能做饭店的点缀,饭店是不靠这个赚钱的。
但是这个鸡排吧材料便宜,大众,口味惊艳,是可以例为家常菜的一种,反而是饭菜稀缺的菜品。
陆西辞清了清嗓子,坐回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咳,一个朋友做的,随便弄弄。”
余东海又夹了一块,吃得津津有味:“不是我说,陆旅长,你这朋友要是来我们酒店当厨师,肯定能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陆西辞看着余东海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他伸手夹了块鸡排,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脑海里浮现出杨玉贞在灶间里忙碌的身影 —— 她总是那么镇定,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倒她,生活在她的手里展开的是热烈又温情的诗卷。
陆西辞在部队扫盲班学会写自己名字那年,连长教他们念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咬着铅笔头想,原来文字能把粗茶淡饭写成诗。
后来提干上了军校,在图书馆翻到《诗经》,看见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忽然觉得这句子像极了炊事班老班长捞面条的模样,他在部队第一次吃到白面条,当时就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可他从没想过,真正的诗意会藏在杨玉贞这样的女人身上 —— 她不会吟诗作对,不会挥毫泼墨,却把日子过成了他见过最鲜活的诗。
他前妻一家都是文化人,岳父总在书房写 “宁静致远” 的条幅,岳母在树下拿着细针绣花,妻子读拜伦的诗时眼睛会发亮。
可他家的餐桌上永远摆着精致的冷盘,青瓷碗里盛着寡淡的粥,筷子起落间听不见声响,像在进行一场庄重的默哀。
冬天缩着脖子看妻子在宣纸上画枯山水,砚台里的墨汁结了冰,她的手指冻得通红,却不肯完全把窗关紧,说 “寒风才能催生出好意境”,然后没多久,又花了几块钱为这个好意境吊水,甚至送命。
那时他总觉得,他们的日子像幅褪了色的古画,美则美矣,却透着股子砭人肌骨的冷。
他从不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