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枢部门做出这个决定,其实也是面临着巨大压力,前面的吉品食品公司啊,企管部借着具有如果企业具备垄断一个行业的能力,为防止恶意加价导致市场混乱,一旦具备垄断行业能力,企管部可以强制收购,虽然早期是起到了维稳市场的作用,但是后期也出现了问题。
吉平食品公司案,判决之后,影响是上千家企业集中诉讼及企管部依靠这条行政命令胡作非为。中枢部门如果承认特别监察组文件存在违宪,那么帝国之前提出的种种文件估计都得打回重审。
赵宇对这点早有预料,并且做好了心理预估,否则在李振峰提出要求,对文件进行是否违宪审议的时候就会出场。中枢必须学会自主处理问题,同时也算是一个惊喜,他自己本人在确定司法建设体系之后,非必要情况下也是一直执行的流程系统。除了东辽大案,涉及鸦片确实走了特殊手段外,其他的也都是该走流程,走流程,该用法治用法治。
中央会议上也是几次强调要求走司法体系,搞司法建设,但是这种思维和潜意识里的行为不是强制修正就能搞出来的,只能慢慢靠时间。这次事件算是给中枢提个醒,以后文件要加强法律体系审查,不要搞出违宪的烂摊子事来。至于文件回流嘛,是必须要承担的历史责任,特殊时期的特殊制度,到了新的时期就要重新审视和看待。当然,早期特殊集权时期的一些文件,本质上是依靠君主权威强制推行下去的,这东西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追究相关资料和内部看法吗?我需要留到百年之后在进行解读的。
这些文件嘛,是特殊时期赵宇本身在集权时代,也就是依靠个人权威和取决于个人的时代,不得已通过这种方式完成了系统性集权,算是每体制集权和制度集权打下了基础,本质上,这些特殊时期的政策文件是人治时代最后的产物,因为这些文件提出的时候,帝国还没有进入司法建设内部文件,还没有提出向人治转法制的建设方案。所以不和中枢的那些历史遗留物门店一样,本质上就是特殊时期的产物选择。百年后解读,主要是防止评价。
赵宇和陈棠江他们的评价估计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吹捧期,什么英明神武啊,什么什么什么什么的,总之什么词好就用什么。
第二阶段就是完全否定期,这个时期由于政治上需要评价会一落千丈,甚至到历史最低。
第三阶段就是客观题,这一时期政治需要就已经没有可以客观理性的看待过去的政治做出合理而又客观的评价,既承认其功绩和历史进步性,也要承认其改革中的不足之处,以及在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抉择,本质上防的是这个。
赵宇本人搞的文件,多半是人治时期的,当时帝国还没有提出法制建设和相关转型,所以就不存在违宪这东西。
中枢部门不得不启用大量律政工作者,开始对原有文件进行相关审议工作,该改的改,该处理的处理,同时还要设立常设部门,防止以后中输出的文件违背法律,被别人抓住痛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一名律政工作者提到,法律的作用是照顾大部分人的利益,小部分人的利益可能难以照顾到。在传统的人治时代,官员的提拔,晋升与贬,很大程度上依靠上官和天子的喜好,天子看他所长的算看的顺眼,给他提过,看他长你不搭理,瞅他嘀咕,恶心,就能给他贬官。
这是传统时代的弊病。进入法制时代以后,这种影响不可能完全消除,这是肯定的,但是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相关的东西,所以法律不是维护正义的,而是一种进步的制度和体系。
象征的案件设立是颇有意义的。一名政法研究家在话中提到,一个人哪怕犯了错,到什么程度?人人憎恨,恨不得杀而诛之,但是对不起他犯的事情,现有法律章程中没有提到这点,他就只能是无罪的,这个时候只能通过国家的法制机器进行快速的法律修正和修改,将他的犯错行为纳入违法体系中,才可以实行。
因此,法律体系的建设是为了代替落后的人治时代,将章程化提出理念,这是中枢被迫倒逼加设律政工作,本质上就是时代的进步和历史的进步。
国资改革不愧是饱受国内外关注,还没有进入正式的改革范围,就已开出了王炸帝国司法体系独立性本来就高。为了建设司法系统内部招收自主,监察自主,人才选拔和晋升自主,除非体系内出现大问题,否则帝国的监察部门是不会进入司法系统的。这次改革就已经开出了一个先河司法系统的独立性,使它可以有能力和底气不鸟中枢判决,直接以帝国法律章程为工具,为中枢的直属部门,改为中枢的合作和监管方。中枢一旦出现违宪和违法行为,三法系统可以立即进入主。
不过目前还处于人才储备阶段,以律政工作者现部分律政工作者还没有流入市场,因此确实没有这个必要。帝国的司法体系还没有深入人心,这半是靠行政命令推行,不此客观来说,律政工作者是没有什么工作空间需要承接传统的讼师业务。
帝国政法系统几乎高层都是政法院出身,这是为了统一化等。这次改革成功之后,可能就要设立几个机构,就跟国立学府这种标准化学府建设一样,国立学府做出了成绩,然后西宁和东辽两个学府就开始上马,防止政法系统师出同门造成的内部独权系统。
扯远了,监察组得到新进的文件之后,第三方机构进行第二次审议,确定没有违宪和违法行为之后。
国资改革进入第二阶段,谈判阶段,安民实业主营的是传统业务。属于是六万五千家官办企业中,经营系统还算是不错的良性资产。
谈判阶段倒没有什么好说的,资产的估价审议要重新进行。中央在早年对地方官办企业扶持力度相当大,税收基本上是几年,几年,十几年的免税,包括官衙可以公开做保,在有关单位拿到免息贷款,并且还款日期相当的哇,时间相当的长,包括什么政策呀,审批呀以及人才引进中央有关部门,都是大力支持的固定资产好说,但是这些隐形的福利资产是很难搞出来的。
双方洽谈之后,安民实业改革体系算是顺利完成。一方面,其政治影响颇深,另一方面,也为江南国资系统改革提供一个冒版称为安民模式,国资系统改革全部仿照安民系统。
安民实业的改革只是一个特例。接下来,江南国资系统改革才进入深水期,腥风血雨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