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监察组成员和安民实业管理层在经过严格的搜身程序后,缓缓地踏入了这座原属江南省衙下属的对外招待所。这座招待所虽然外表并不起眼,但它却承载着一段重要的历史使命——大宋帝国江南国之系统改革的启动仪式即将在这里举行。
这场改革注定将在帝国的政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它不仅关系到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涉及到整个大宋帝国的政治格局和未来走向。
李振峰,作为原属大宋帝国江南省官衙隶属官办企业安民实业管理层的法务顾问,受委托出任安民实业的律政工作者。他肩负着重要的责任,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尽最大努力为安民实业在这场江南国资改革运动中争取利益。
李振峰深知自己的任务艰巨,但他毫不退缩。他相信,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一定能够为安民实业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同时也为这场改革的顺利推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宋帝国中枢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了应急及改革程序。特别监察组如同一股旋风般入驻国资系统,他们肩负着重新审视江南国资体系的重任,并展开全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为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特别监察组不惜重金聘请了一批经验丰富的职业律政工作者。这些律政精英们将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敏锐洞察力,深入挖掘江南国资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这一举措不仅是帝国在法治建设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更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性改革。它将对江南国资系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帝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与此同时,皇家事务所虽然并未直接参与此次改革,但他们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他们密切注视着谈判的进展以及相关事宜的动态,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当双方谈判代表步入会场时,气氛显得有些凝重。各自的武装力量则在会场外的警戒区外严阵以待,他们的存在既是一种威慑,也是对局势恶化的一种预防措施。一旦谈判局势失控,发展到特殊程度,这些武装力量将果断采取行动,确保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特别监察组组长正准备开口,他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在大宋帝国英明神武的赵宇皇帝……”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李振峰毫不客气地打断了。
李振峰一脸严肃地看着特别监察组组长,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他直接说道:“大宋帝国宪法章程明确规定,大宋帝国是以世界大同观理论为指导核心,坚持帝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民众利益为第一要务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央已经多次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神化行为。而吴组长您竟然还用这种明显带有个人神话色彩的开场白,这完全违背了帝国的规定!”
李振峰的声音铿锵有力,让人无法忽视。他继续说道:“仅仅因为这一点,我就有权要求吴组长您不再参与特别监察组的工作。我们作为特别监察组的成员,应该严格遵守帝国的法律法规,维护帝国的尊严和公正。”
李振峰一开场就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仿佛他手中握着一张王牌,让人不禁为之惊叹。然而,这其实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吴组长。一个体系的建设,从系统性到制度性,再到思维体系的转变,这绝非是短时间内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以晚婚政策为例,帝国在早年就通过内导部的数据详细阐述了近亲结婚和过早成婚所带来的危害。在国家层面上,早已下达了行政命令,明确规定血亲之间不得成亲,并且将成亲的年龄直接设定为现在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然而,即使到了今天,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法回避。
更不用说法治体系的建设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其本质上的难度要比实施晚婚政策困难百倍。这不仅需要时间的沉淀,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逐步推进。而且,法治体系的建设至今也不过才几十年的时间,要想达到完善的程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需要我们耐心地按照时间的推移去慢慢煎熬、去逐步推广,如此这般,才能逐渐实现从行政命令到思维转变的过程。要知道,这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轻易完成的事情啊!您看,即便是处理合同纠纷这样的事情,我们依然还是要依靠权威性的淘金储备来解决,为了防止相关权利受到侵害,还专门设立了中介事务来进行管理。不仅如此,为了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我们甚至还需要通过皇权的背书来加以保障呢!
工作者从政法学院毕业后,本应像其他毕业生一样,面临着就业的难题。然而,由于当时帝国的司法律政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很多情况下仍然依赖行政命令来处理案件。
在这种背景下,除了一些特殊案件,如王苏案、许明君案以及吉平食品公司的案子(其中除了第一个案子外,其他案子都是通过行政命令推动解决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途径),律政工作者的就业市场并不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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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不将这些律政工作者吸收进皇家律政服务中心和公诉单位,他们很可能会面临失业的困境,甚至可能会因为没有收入而饿肚子。
李振峰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果断地使出了这一招。他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是打了那些律政工作者一个措手不及。毕竟,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能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监察组的律政代表徐明堂可不是好惹的角色,他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当即开口回应道:“李律政所言极是,这确实是帝国新修订宪法的内容。根据大宋帝国中枢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来看,新法调整实施规定中,明确设定了十到二十五年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内,若以新法判决为主导,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或否决旧法章程。也就是说,在这个缓冲期内,旧法章程的内容将会被重新审视和处置。”
法律的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像第一代专利法的废止与第二代专利法的运营之间,必然存在一个缓冲期。这是因为法律的变动如果过于剧烈、过于仓促,可能会对社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李振峰对这一点心知肚明,他心里就像有一面明镜一样,对法律改革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当然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在会议一开始就引用法律条文。实际上,他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把这场会议的讨论焦点引到一个特定的方向上去,那就是纯粹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