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高子吟仿佛和过去的自己狭路相逢。

车子不偏不倚地又走上了那条路,在那个曾经她穿着牛角扣大衣看一个人打架的地点停了下来,所有的一切便都冲入脑海。

高子吟忍不住想说:怎么这里都这么旧了,还是不拆迁?

高子吟只在嘲笑过去的自己,怎么那么傻,他的一夜,她差点儿付出自己的一生。

若不是自己去了法国,脱胎换骨,可能她今日还在为了他抹眼泪。

公寓楼不大,却非常干净整洁,从法国来的人基本都没有带家属,高子吟这个单身,却带着个孩子,高子吟是两室一厅的房子,而且,还有个带孩子的月嫂,这些估计都是高志远给安排的。

至于为什么带着冯瑞林来,诚如冯锦所说,“你把孩子带回去,到时候必须你把他给我带回来。若是别人带他回来,我不接的!他怎么回来的,我还怎么把他弄到中国去。”

所以,冯瑞林是冯锦让高子吟必须回法国的利器。

高子吟一听便知道。

安排好了自己的行李,安顿好冯瑞林,高子吟让司机去了“高氏馄饨”店。

这个点,妈妈应该在店里忙活。

开了两家分店,也不知道在哪家,还有姐姐,反正另外两家店的地址,她都知道,实在不行,一家一家地找,她也不想打电话。

到了总店,高子吟往店门口一站,便看到店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高子吟看过来。

很明显,五年了,店员都换了几波,也有在店里吃饭的人,都打量着这个女人,身穿香奈儿的高定,手里是爱马仕的铂金包,和她精致风情的五官搭配起来,竟然如此地显眼,她手里还提着一个很大的行李袋。

可这样的女人,不是该出现在某个高档酒店里的吗?

出现在这种地方,看起来资产也不怎样,可能背的都是高仿,可即使是高仿,在她的身上,也是正品啊,她天生有背的起这种包的架势。

高子涵出来了,看到了高子吟,说到,“子吟——”